土右旗医院投诉管理制度

发布人:土右旗医院宣传科 发布时间:2021-09-06

 
第一条   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,方便群众投诉,规范投诉处置,提高工作效率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,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,提升医院形象,依据国务院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和国家卫健委《投诉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    本制度所称投诉,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(以下简称投诉人)对医院提供的医疗、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,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,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。
第三条    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坚持依法、公正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以及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。
第四条    医院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教育,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,不断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,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。
第五条    医院政工科、办公室负责医院投诉管理工作。投诉管理工作实行“对口受理,集中接待,内部流转,归口办理”工作模式,以方便群众,提高工作效率。
第六条    各科室负责人为投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配合人事科、办公室履行职能范围内的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工作。
第七条    医院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办公室接待场所的地点、接待时间及联系电话等;同时在医院设置意见箱,以畅通投诉渠道。
投诉电话:0472-8017692 、0472-8926644